2014年期间交售给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十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每辆可获得18000元的补贴。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濮阳市天丰实业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厂
地址:濮阳市苏北路东段路南
濮阳市金属回收总公司汽车下乡范县报废汽车回收网点
地址:范县新区北杨铺东头新区中学西边